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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于: http://www.gzqw.gov.cn/site6/zfxxgk/qwdt/gg/12/59588.shtml
根据省侨办、省高招委、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侨办〔2012〕56号)精神,2013年广州市办理报考普通高校及成人高考、升中等“三侨生”身份证明须知事项如下:
一、“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
1、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为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2、成人高考、小升初、初升高“三侨生”证明书办理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单位
广州市侨务办公室统一受理具有广州市户籍考生的 “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工作(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四楼,电话:81269754,网址查询: www.gzqw.gov.cn 公告公示栏)。
三、“三侨生”证明书的核发程序
由考生或代办人填写《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身份审核表》,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所有证件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留存,报考普通高校生资料一式三份,其余考生一式一份,)
1.归侨青年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中注明考生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的,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以下之一材料审核:
①回国定居证明(需注明回国定居证编号、回国定居时间及原国外定居国);
②国外出生证(经公证部门公证);
③档案中有关归侨记录的内容,并加盖档案保存单位公章。
(2)《户口簿》中无明确注明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的,须提供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确认其本人是归侨的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和以下之一材料:
①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回国定居证明(需注明回国定居证编号、回国定居时间及原国外定居国);
②国外出生证(经公证部门公证);
③印有回国入境记录的原护照(经公证部门公证)。
2.归侨子女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中明确注明考生父(母)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及其子女关系的,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以下之一材料:
①父(母)回国定居证明;
②父(母)国外出生证(经公证部门公证);
③人事档案中有关父(母) 是归侨方面的内容。
(2)《户口簿》中无明确注明考生父(母)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的,须提供考生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确认其父(母)是归侨及其子女关系的证明,以及身份证和以下之一材料:
①父(母)回国定居证明;
②父(母)国外出生证(经公证部门公证);
③印有父(母)回国入境记录的原护照(经公证部门公证)。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户口簿、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
3.华侨在国内子女需提交资料
(1)我国驻在华侨定居国的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或居留公证)及护照。也可由其住在国驻华使领馆为其出具(需经公证部门公证)。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居留证明的认证,须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2)华侨在国内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3)华侨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户口簿、国内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处的公证书。
四、办理“三侨生”证明书的注意事项
(一)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或因公务出国(含外派劳务人员),不视为华侨。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办理回国落户手续。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二)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办理。
(三)已故的归侨或华侨,需附死亡证复印件。
(四)属归侨、华侨的义养子女,须提交抚养公证书。
(五)仍保留国内户籍的华侨,须按规定注销其国内户籍,方可办理。
五、“三侨生”名单的查询及公示
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名单,5月中旬在《广东侨网》查询。网址:http://gocn.southcn.com。
普高应届生“三侨生”名单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往届生由县(区)招生办公室公示。同时,省招生办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三侨生”名单,网址:http://www.eeagd.edu.cn,公示时间:5月底,公示期7天。凡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公示的“三侨生”,省招生部门一律不予承认。
六、“三侨生”录取照顾政策
录取时,对取得“三侨生”证明的考生,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成人高考、小升初、初升高学生根据各级教育部门的招生政策享受相关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