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布到互联网上内容,哪些是可以发哪些是不允许发,哪些是合法哪些是不合法的,一直都有模糊的概念,只知道一部分。今天特意google了一下,搜到了一份法律文件,里面解答了我的疑问,也发到这里来给大家看看。
根据公安部33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络内容和网络行为总结:
1、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11、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2、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